執法記錄儀是一種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的便攜式執法取證設備,對及時收集、固定證據,記錄各類事件現場處置情況,實現公正執法、文明執勤,保護民警和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保障,也為創新隊伍管理工作帶來了新的契機。在實際工作中,由于一線民警對執法記錄儀重要性認識不足,以至使用率不高,沒有較好地發揮其規范執法、震懾交通違法行為者的作用。
對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更新執法理念。執法記錄儀是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重要工具,是促進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基層交警部門應當結合正反兩方面典型案例,加強對一線民警的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導,使一線執法人員充分認識到執法記錄儀對保護自身權益、避免矛盾糾紛、查處違法行為的重要作用,提高使用執法記錄儀的自覺性。
(二)強化業務培訓,提高執法記錄儀使用效率。
(三)為路面民警添置性能好、配置高、待機時間長的執法記錄儀。現場執法記錄儀應集數碼攝像、數碼錄音、數碼照相,對講通訊四大功能于一身,無需手持,一鍵式操作,像素高,具有超強存儲功能和強勁電源,還具有防水防震防塵功能。可以較長時間工作,在關閉顯示屏的情況下,能連續拍攝12小時以上。
(四)加強維護工作,確保儀器完好有效。為使執法記錄儀充分發揮作用,應加強儀器的維護管理,嚴格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執法記錄儀嚴格保管。對執法記錄儀的充電、維修、保養實行“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儀器完好有效。
(五)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強化監督考核。要結合實際工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執法記錄儀全用信息的采集、錄入、儲存、管理和應用等各項規定,特別是要結合執法記錄儀使用,針對日常執法活動中容易出現的細節問題,完善執法程序、規范辦案流程,為規范執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