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消防監督執法,改善監督執法辦案條件,減小執法過程中的風險與過錯,湖北省某公安消防支隊為全市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采購了LJ消防執法記錄儀,并配發到支隊防火處和基層消防大隊一線消防執法人員手中,進一步助推消防執法行為。
該款DSJ-LJ消防執法記錄儀具有超清像素拍攝,高清視頻錄制,全景拍照等功能,搭配127度廣角鏡頭,360度旋轉背夾,隨意拍攝,拍照無遺漏,不存在死角,入鏡畫面范圍大,能盡可能多的保留視頻信息,更大的通光量,能獲得更優異的圖片效果。紅外夜視功能,采用遠近角光緒覆蓋設計,既保證了視角又保證了距離,采用高品質OSRAM、低功耗紅外燈,可長時間連續使用,具有兩顆大功率紅外補光燈,即使在夜間仍然能做到取證清晰可靠,滿足了在不同光線要求下進行取證。
該款LJ消防執法記錄儀還具有便于攜帶、容易操作、容量大等特點。3米防摔、防震、抗擊打能力強,防水防塵,避免有害粉塵堆積。搭載定位激光等,性能表現出眾。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執法時將其佩掛在肩牌上,可以對執法過程進行及時、全面、準確的記錄,并且能夠有效地還原執法消防,輕松地解決近距離執法和夜間執法等問題。
該消防支隊明文規定,市公安消防支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凡監督檢查或行政許可執法必須攜帶執法記錄儀。凡是消防處罰、臨時查封必須使用執法記錄儀。特別是對于審核、驗收及投訴舉報、火災事故等行為處理,執法人員從出警開始至消防處理結束全程使用執法記錄儀不間斷錄音錄像,鎖定違法事實,從而夯實證據基礎,避免造成上訪或訴訟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