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記錄儀-城管在我們嚴重成了暴力執法的代名詞。去年,某市城管與附近一工地群眾發生沖突。城管局四中隊數名執法人員在向該工地送達執法文書時遭遇閉門羹,遂強行進入張貼違法整改通知,這引來項目方不滿。最終,雙方陷入混戰。雙方人員均有受傷,共5人住院。
城管與被執法者間的沖突,總能引起媒體和公眾的關注。此次城管局數名執法人員遭遇“甕中捉鱉”式的執法,城管和施工單位雙方都有人員受傷。沖突的發生,往往造成惡劣的影響,又給城管執法增添了反思的教材。此案所折射出來的城管執法之弊、執法之痛需要反思和整改。在城管執法遭遇閉門羹時,城管到底有沒有強行闖入,城管和中鐵方面各執一詞,恐怕需要通過執法記錄儀和中鐵相關視頻監控以及相關人證等方面證明事實。
今年,全國各地城管部門吸取教訓,認真貫徹落實科技執法的方針,大規模采購亮見DSJ-LK執法記錄儀,LK執法記錄儀擁有2100萬像素,64倍變焦,8米-15米的夜視距離,可更換電池,具有激光定位錄像,有了執法記錄儀的監督保留了一首的證據,不僅能保護群眾的利益,也能讓執法者有信心,有保障。
如今執法記錄儀稱為城管們執法必帶神器,城市良好管理秩序的建成,需要城管和每一個處在城市中的單位和個人,能夠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當法律是硬性規定時,不管是執法者還是被執行者,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有一個良性的互動,突破了法治的軌道,不管是城管還是被執法人,都將成為受害者,事實一再證明這樣的循環。唯有依法行事,城管陷“甕中捉鱉”式執法才能消失。